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 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 金 丙公司担任保证人 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

职业资格 公司,挖掘机,小王 已帮助 人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 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 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 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 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 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

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 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 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 公司通知了乙公司。

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 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 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 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

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关于挖掘 机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 B.丙公司 C. 丁公司 D.王某

热搜: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D

    【答案】D

    【考点】 所有权

    【详解】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26条规定,动产物 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 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在本案中,甲公 司已经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机器交付给王某,所以,在曱公司与 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挖掘机归王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