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公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上市公司 目前因项目扩建急需筹资1亿元。由于当前公司股票价格较低 公司拟
4.甲公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上市公司,目前因项目扩建急需筹资1亿元。由于当前公司股票价格较低,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并初步拟定了筹资方案。有关资料如下:
(1)可转换债券按面值发行,期限5年。每份可转换债券的面值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可转换债券发行一年后可以转换为普通股,转换价格为25元。
(2)可转换债券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当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不低于转换价格的120%时,甲公司有权以1050元的价格赎回全部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
(3)甲公司股票的当前价格为22元,预期股利为0.715元/股,股利年增长率预计为8%。
(4)当前市场上等风险普通债券的市场利率为10%。
(5)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6)为方便计算,假定转股必须在年末进行,赎回在达到赎回条件后可立即执行。
要求:
(1)计算发行日每份纯债券的价值。
(2)计算第4年年末每份可转换债券的底线价值。
(3)计算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
判断拟定的筹资方案是否可行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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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日每份纯债券的价值=1000×5%×(P/A, 10%, 5) +1000×(P/F, 10%,5)=50×3.7908+1000×0.6209=810.44(元)。
(2)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比率=1000/25=40
第4年年末每份纯债券价值=1000×5%×( P/A, 10%,1)+1000×(P/F, 10%.1)= (50+1000) x0.9091=954.56(元)
第4年年末每份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 40×22×(F/P, 8%, 4)=1197.23(元),大于纯债券价值,所以,第4年年末每份可转换债券的底线价值为1197.23元。
(3)第四年年末甲公司股票的价格=22×(F/P,8%,4)≈30(元),即将接近转换价格的120% [25×(1+20%)=30(元)],因此,投资者如果在第四年年末不转换,则在第五年年末将要按照1050元的价格被赎回,理性的投资人会选择在第四年末转股,转换价值= 22×(F/P,8%,4)×40=1197,23(元)。
设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为i,则有:
NPV=1000×5%×(P/A,i,4)+1197.23×(P/F,i,4) -1000
当i=9%时,
NPV= 50×(P/A, 9%, 4) +1197. 23×( P/F, 9%, 4) -1000=50×3.2397+1197.23×0.7084 -1000= 10.1(元)
当i= 10%时,
NPV= 50×(P/A, 10%,4)+1197.23×(P/F, 10%, 4) -1000=50×3.1699+1197.23×0.6830 -1000= - 23.8(元)
运用内插法:(i - 9%)/(10% -9%)
=(0 -10.1)/(- 23.8 - 10.1)
求得:i=9.3%,所以,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为9.3%
由于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9.3%小于等风险普通债券的市场利率10%,对投资人没有吸引力,该筹资方案不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