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 男 务农。李某某在2009年8月拾到炸药 雷管放在家中。同年12月李某某与其妻吵架时打了
被告人李某某,男,务农。李某某在2009年8月拾到炸药、雷管放在家中。同年12月李某某与其妻吵架时打了其妻,还扬言要杀其妻父母,其妻一怒之下回了娘家,并向派出所告发李某某私藏炸药,派出所从李某某家中李某某的衣柜中查获炸药6公斤,雷管2枚,李某某供认是两月前在附近煤矿检拾得。经查属实。按最高法2009年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李某某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按2001年最高法对其的解释,李某某不构成犯罪。 问:李某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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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解析A、B项: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地役权一般是约定的,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另外根据合同性质,可知李某与张某的书面约定不是无偿的,也不是必要的,因此不属于相邻关系,而属于地役权合同。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A选项说法错误。C项:根据《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根据此法条,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地役权附随于需役地同时转移给受让人,因而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D项:根据《物权法》第167条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张某的土地为供役地,根据地167条的规定,当其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地役权上的负担应当同时转移给受让人,即地役权对受让人有约束力,但是根据第158条的规定,因为张某和李某之间的地役权合同没有进行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