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环保局 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 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布局不合理 可能污染周围环境 逐联合
水利局,环保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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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布局不合理,可能污染周围环境,逐联合作出决定,责令其限期拆除违规设置的排污管道,并罚款2万元。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为被告,水利局为第三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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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共同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被告。依《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中市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故应为共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