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送给茵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 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 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

职业资格 收费站,吴某,货车 已帮助 人

甲送给茵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给甲100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行。甲以此方式共得款30万元,但骗吴某仅得20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

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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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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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BC

    非法经营罪为兜底罪名,构成其他犯罪应认定为其他犯罪,本题中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构成行贿罪,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甲与吴某构成贪污罪的共犯。故A项错误。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不构成本罪,B项正确。诈骗罪要求欺诈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故不构成诈骗罪,C项正确。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共犯。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