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天津 于2016年6月开发建设A楼盘。为开发建设该楼盘 A公司支付给政府部门的
A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天津,于2016年6月开发建设A楼盘。为开发建设该楼盘,A公司支付给政府部门的土地价款3亿元,支付给被拆迁户(自然入)的拆迁补偿款5000万。2017年5月开始进行宣传,并收取了1000万元诚意金。2017年6月A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收取了1.1亿元的预收款,原有的1000万元诚意金也转做预收款。2018年4月份将房屋交付业主,交付业主时房屋销售了65%,已经收到8.5亿元的售房款,其中6亿元为预收款。65%房屋的开发成本为6.2亿元。其他相关资料:销售款项均含增值税。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做出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
(2)填写2017年6月份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3)被拆迁户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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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
①支付土地出让金和拆迁补偿款
借:开发成本350000000
贷:银行存款350000000
②2017年5月收到诚意金
借:银行存款10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10000000
③2017年6月收到首付款需要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120000000÷1.11x3%=3243243.24(元)借:银行存款0000000
其他应付款0000000
贷:预收账款120000000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3243243.24
贷:银行存款3243243.24
④2018年4月将房屋交付业主
借:预收账款600000000
银行存款25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65765765.7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234234.23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20000000
贷:开发产品620000000
销项税额抵减=350000000x65%÷1.11×11%=22545045.05(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22545045.05
贷:主营业务成本22545045.05
(2)填写预缴税款表

(3)被拆迁户的税务处理被拆迁户无需缴纳增值税,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拨】(1)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值税;(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3)个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